林种行〔2010〕3号
关于确定长林3号等八个
优良油茶品种可在我省推广的通知
有关市、县(区)林业局:
为缓解油茶良种供求矛盾,全力提升油茶良种壮苗生产供应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业部分)重点法条实用指南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以及“长林系列”油茶品种在皖西大别山区、皖南山区种植试验和生产实践所取得的成果,经研究,确定长林3号、4号、18号、27号、40号、53号、56号、166号八个优良油茶品种可以在我省油茶栽培区推广使用。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种苗 推广 通知
抄送: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和油茶办。
安徽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0年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