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一)查获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甲板龟
为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郎溪县林业局于2010年1月13日成立了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组,并对全县范围内的餐馆、宾馆、酒店、农家乐及与野生动物制品有关的药店、古玩店、工艺美术店等进行了整治和清查。专项行动小组还集中对姚村、飞里、毕桥等乡镇,野生动物相对较多的重点地区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林业行政案件一起,收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甲板龟4只(活体)、蛇皮6张、蛇酒2瓶、野山羊干4只。此次专项行动还通过粉刷标语、制作宣传海报、印发野生动物保护法小手册等手段在全县内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不仅极大地提高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也起到了震慑犯罪分子的作用。通过本次行动,更好的保护了该县野生动物资源,为该县创建绿色和谐人居环境,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作者:郎溪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伏文君)

(图二)查获的蛇酒和蛇干

(图三)查获的野山羊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