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火办[2010]8号
关于做好森林防火物资设备接收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省地共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重点森林防火单位能力建设,提高森林火灾综合扑救实力,根据2010年1月29日厅长办公会议精神,现将40辆移动式灭火系统分配给26支省地共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14个单位(分配名单附后)。现将有关办理接收事宜通知如下:
一、移动灭火系统近期将由林海股份有限公司送至各有关市县森林防火办公室。请确定联系人(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并于2月8日前传真至省森林防火办公室。
二、各有关市县和接收单位要做好设备验收和接收工作,填写由林海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验收单,并加盖森林防火办公室或接收单位公章,交由该公司带回转至省森林防火办公室。
三、各有关市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或接收单位应对照省森林防火办公室提供的《固定资产调拨移交表》样式,做好相关固定资产登记和移交手续。
四、《固定资产调拨移交表》,需加盖接收单位公章,由接收单位领导和财务部门主管签字,于3月15日前,将《固定资产调拨移交表》(一式两份)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回省森林防火办公室。
联系人:王冲 魏强 电话:0551—2634299。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二月二日
移动式灭火系统分配单位名单
黄山市森林防火办公室:博村林场;
祁门县森林防火办公室:西武岭林场;
黟县森林防火办公室:黟县专业森林消防队;
黄山区森林防火办公室:黄山公益林场;
休宁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岭南林场;
歙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歙县森林消防专业队;
青阳县森林防火办公室:青阳县森林消防专业队;
东至县森林防火办公室:东至森林消防专业队、金寺山林场;
宣州区森林防火办公室:高立洪林场;
郎溪县森林防火办公室:高井庙林场;
泾县森林防火办公室:马头林场;
旌德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庙首林场;
安庆市森林防火办公室:大龙山林场;
潜山县森林防火办公室:驼岭林场;
岳西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岳西县森林消防专业队;
金寨县森林防火办公室:金寨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霍山县森林防火办公室:霍山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舒城县森林防火办公室:舒城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滁州市森林防火办公室:沙河集林业总场二队、管店林业总场二队;
来安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复兴林场;
全椒县森林防火办公室:瓦山林场;
明光市森林防火办公室:西桃园林场;
凤阳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曹店林场、
含山县森林防火办公室:苍山林场;
居巢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巢南林场;
和县森林防火办公室:鸡笼山林场;
马鞍山市森林防火办公室:马鞍山市林场;
当涂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横山林场、青山林场;
南陵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戴公山林场;
铜陵市森林防火办公室:铜官山森林公园;
肥东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古城林场;
肥西县森林防火办公室:肥西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宿州市森林防火办公室:夹沟林场;
萧县森林防火办公室:皇藏峪林场;
淮南市森林防火办公室:市森林防火办公室
淮北市森林防火办公室:市森林防火办公室
蚌埠市森林防火办公室:市森林防火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