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有林场概述
全省共有国有林场138个,分布15个市、53个县(市、区),其中市属19个,县(市、区)属119个。按区域分,淮河以北的国有林场13个,江淮之间的国有林场73个,长江以南的国有林场52个。按建设年代分,上世纪50年代前建立的国有林场3个,上世纪50年代建立的国有林场83个,上世纪60年代建立的国有林场28个,上世纪70年代建立的国有林场20个,上世纪80年代建立的国有林场4个。目前,全省国有林场总面积407.4万亩,林业用地386.1万亩,有林地面积357.5万亩,其中公益林面积268.7万亩,林分活立木蓄积量1400多万立方米。
全省国有林场现有职工17297人,其中在职职工12581人,离退休职工4716人。
50 多年来,仅木材一项,就向国家和社会提供商品材达2500多万立方米,对缓解我省木材供需紧张的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
我省国有林场大多数地处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地区,生态区位十分重要。近20多年来,以国有林场为依托陆续建立起多处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其中自然保护区10处,森林公园33处(国家级森林公园25处)。
50多年来,全省国有林场的建设和发展稳步推进。造林绿化:累计完成荒山造林和迹地更新造林近500万亩,并于1993年率先消灭宜林荒山。资源保护:全省国有林场都建立了保护森林资源的预防机制,专门成立了病虫害防止专业队、森林消防专业队以及护林专业队,从而有效地保护了我省珍稀动植物繁衍栖息。科技兴林:从上世纪60年代起,全省国有林场就杉木实生苗造林、整地方法、幼林抚育等开展实验。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更加注重科学营林,在丰产林技术以及森林病虫害除治技术等方面取得了多项科研成果,先后有近百名科技人员获得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奖励。综合利用和多种经营:国有林场利用优美的自然景观和悠久的人文景观,大力发展森林旅游。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以来,全省国有林场森林旅游年收入都在2000多万元。此外国有林场还办起了木材加工、白僵菌生产等二、三产业,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